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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“串谋颠覆国度政权罪案”宣判 45东说念主判囚50个月至10年
发布日期:2024-12-21 15:00    点击次数:144

香港“串谋颠覆国度政权罪案”宣判 45东说念主判囚50个月至10年

  新华社香港11月19日电 19日上昼,香港特区高档法院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庭,对“串谋颠覆国度政权罪案”进行宣判。罪成的45东说念主判囚50个月至10年不等。

  其中,戴耀廷判囚10年,邹家成判囚93个月,吴政亨判囚87个月,何桂蓝判囚7年,赵家贤判囚7年,林卓廷判囚81个月,郑达鸿判囚78个月,杨岳桥判囚61个月,黄之锋判囚56个月,胡志伟判囚53个月,其余被告判囚50个月至80多个月不等。

  香港警方2021年1月招揽举止拘捕50余东说念主,他们涉嫌组织筹谋或参与2020年所谓立法会“初选”,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讨论颠覆国度政权罪。其中,47东说念主于2021年3月1日被律政司告状,包括戴耀廷以及胡志伟、林卓廷、杨岳桥等多名前立法会议员。上述被告被控一项串谋颠覆国度政权罪。

  该案于2021年3月1日至4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初次开庭审理,后案件转介到高档法院惩办。审讯经过中,有31东说念主不时认罪,另外16东说念主拒不认罪。经过不时审讯,法院2024年5月30日对拒不认罪的16东说念主进行裁决,14东说念主罪成,2东说念主脱罪。